日前,青海省能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市場化并網管項目管理的通知》。文件稱,各市州核準備案的市場化并網規模急劇增長,嚴重超出我省新能源消納空間,將嚴重影響我省新能源利用率。
為進一步強(qiang)化市場(chang)化項目(mu)管理,明確省(sheng)(sheng)能源局會同省(sheng)(sheng)電力公司根據(ju)國家(jia)部署(shu)、省(sheng)(sheng)級規(gui)(gui)劃目(mu)標,以全(quan)省(sheng)(sheng)新能源合理利用率水平為依據(ju),每年(nian)年(nian)初測(ce)算(suan)確定各市州當年(nian)市場(chang)化項目(mu)發展規(gui)(gui)模、結構及配套(tao)消納條件,各市州發展規(gui)(gui)模不得超過上述規(gui)(gui)模。
同時(shi),文件還進一(yi)步規(gui)范了(le)項(xiang)目(mu)(mu)流(liu)程,全面核查項(xiang)目(mu)(mu)。自(zi)2021年(nian)1月1日發文之日,各市(shi)州未納(na)(na)入(ru)《2021年(nian)青海省新能源開發建設方案(an)(an)》(文件請點擊鏈接查看)的市(shi)場化(hua)項(xiang)目(mu)(mu)一(yi)律暫(zan)緩實施,省電力公司(si)暫(zan)緩辦理(li)接入(ru)電網(wang)手續,由核準(zhun)機關(guan)納(na)(na)入(ru)項(xiang)目(mu)(mu)庫(ku)動(dong)態管理(li)。各市(shi)州已(yi)核準(zhun)、已(yi)取得(de)接入(ru)、已(yi)開工項(xiang)目(mu)(mu),經(jing)評估論證視情況(kuang)納(na)(na)入(ru)后(hou)續年(nian)度方案(an)(an),分步實施、逐年(nian)消化(hua)。
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