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史立山 | 來源:人民網 | 0評論 | 6768查看 | 2013-12-11 09:45:00
2012年,我國能源消費量為36.2億噸標煤,成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費國。當前我國能源消費以煤為主,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的67%,由此帶來的環境問題日益突出。
近來,我國多地連續發生霧霾天氣,除去地形、風力、風向等客觀原因,在燃煤、機動車排放、沙塵和建筑揚塵等眾多人為因素中,不合理的能源結構,特別是燃煤過度排放,是加劇霧霾天氣的重要原因。在目前主要大氣污染物中,50%以上的總懸浮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均來自煤炭燃燒。我國煤炭消費占全球煤炭消費量的40%,且仍以年均5%的速度增長,高度依賴煤炭的能源結構是導致我國環境污染不斷加劇的直接原因。
因此,要有效治理大氣污染問題,必須在能源結構調整和建設布局上邁出更大的步伐。加快轉變能源利用方式,調整能源布局,優化能源結構,是應對霧霾之困、解決大氣環境問題的優選之策。
不斷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
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具有取之不盡、清潔環保的特點,可以持續滿足人類的能源需要。面對日益嚴峻的能源環境問題,許多國家把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減少化石能源消費作為重要的能源發展戰略,通過制定法律和政策措施,推動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
2012年底,全球風電裝機達到2.8億千瓦,近10年來年均增長近30%;光伏發電裝機達1億千瓦,近10年來年均增長率40%。可再生能源已成為許多國家能源發展的重要戰略,德國2012年新增光伏發電容量760萬千瓦,成為德國新增發電裝機規模最大的電源。可再生能源在許多國家能源和電力消費中的比重不斷擴大,2012年丹麥風電已占到全部電力消費的28%,2020年將達到50%。同時,可再生能源在未來能源中的地位日益明確,許多國家制定了清晰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戰略和目標。德國制定的2050年能源發展戰略是,可再生能源將占到全部能源消費的60%,將占電力消費的80%;丹麥提出了到2050年完全擺脫對化石能源依賴的目標。可以預見,經過幾十年的持續努力,歐洲許多國家將會實現能源轉型,能源消費將會主要依賴可再生能源,《第三次工業革命》描繪的互聯網與可再生能源融合、形成新的經濟社會發展模式的目標將會實現。
近年來,在《可再生能源法》的推動下,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特別是風電裝機已達7000萬千瓦,今年風電發電量將達到1400億千瓦時,約占全部發電量的2.5%。光伏發電容量將達到1500萬千瓦,發電量超過100億千瓦時。同時,水電裝機容量將達到2.7億千瓦,年發電量約9000億千瓦時。雖然可再生能源發展明顯加快,但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費的比重仍然很低,尚不足10%,特別是面臨的矛盾在加大,棄風、棄水問題突出,暴露了我國能源發展思路和管理體制機制的缺陷。
目前,我國總發電裝機已超過12億千瓦,年發電量超過5萬億千瓦時。如按風電發電量占到全部發電量的20%測算,可消納風電發電量1萬億千瓦時,按風電平均2000小時測算,需安裝風電裝機5億千瓦,風電發展潛力很大。隨著發電裝機容量和發電量的增加,風電裝機容量還可以增加。此外,無論從需求還是可能來看,太陽能發電的利用潛力更大。專家分析,實現能源轉型,2050年非化石能源發電可滿足能源消費的62%,非化石能源發電占到電力消費的86%,風電裝機量達到20億千瓦,光伏發電裝機達到24億千瓦,因此,必須下大的力氣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不斷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費比重。
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節能優先一直是我國能源發展的重要方針。近年來,我國能效水平不斷提高,2010年與2005年相比,火電供電煤耗由每千瓦時370克標準煤降到了333克標準煤,下降10.0%;噸鋼綜合能耗由688千克標準煤降到605千克標準煤,下降12.1%;水泥綜合能耗下降28.6%;乙烯綜合能耗下降11.3%;合成氨綜合能耗下降14.3%。“十一五”期間,我國以能源消費年均6.6%的增速支撐了國民經濟年均11.2%的增長,能源消費彈性系數由“十五”時期的1.04下降到0.59,節約能源6.3億噸標準煤。
但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我國能源利用效率仍總體偏低。2012年的萬元GDP能耗為0.697噸標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8倍,是美國的2.2倍、歐盟的3.1倍、日本的3.8倍。特別是工業用能比重大,超過70%,遠高于27.9%的世界平均水平,鋼鐵、化工、建材、電力、石化和有色六大高耗能行業用能比重超過50%。因此,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任務仍艱巨,也是實現能源產業健康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提高能源效率是涉及面很廣的系統工程,與產業結構、技術水平和管理體制密切相關,其中管理體制起基礎性的作用,對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有極大的促進作用。丹麥不僅可再生能源發展世界領先,能源利用效率也是全球最先進的,值得學習和借簽。從1990年以來,丹麥國內生產總值增加了約75%,能源消費總量不僅沒有增加甚至還略有下降,主要得益于其有效的能源節約政策。
一是大力推廣熱電聯產。目前丹麥已是典型的分布式能源系統,過去主要依靠幾座大型電站供電,現在已變成了由幾百座分布式熱電聯產電站供能,燃料主要為天然氣和生物質,丹麥80%的區域供熱是熱電聯產電廠供給的,60%的電力是熱電聯產電廠生產的。特別是其熱電聯產電廠運行非常科學,都必須建設儲熱罐,實現高效運行,而且完全以熱定電,把發電時用不了的多余熱能儲起來,當儲熱罐儲滿后就停止發電,由儲熱罐進行供熱,這樣就保證了很高的能源利用效率。
二是高度重視建筑節能。丹麥對建筑用能管理非常嚴格,建筑能耗標準已由1961年的年平方米350千瓦時下降到2010年的65千瓦時。目前,丹麥已提出2015年新建建筑能耗標準為45千瓦時,包括供熱、制冷、通風、生活熱水和照明等,計劃到2020年達到零能耗,建筑能源消費基本來自于可再生能源,最大程度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電力和熱能。
三是征收能源稅和建立電力市場。丹麥1977年開始征收能源稅,1992年開征二氧化碳稅,并正在研究征收能源供應安全稅。目前,丹麥的能源稅收入約400億丹麥克朗,占國內生產總值的2%。特別是1996年實施了電力市場化改革,打破電力輸配環節的壟斷,實現了發電和電力交易的完全開放,并融入了北歐電力市場。這些能源政策措施,極大地促進了丹麥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總體來看,我國能源利用效率比較低,既與我國的產業結構有關,也與我國的能源結構相關,暴露了我國能源政策和能源管理體制的不完善。必須盡最大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一是要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抑制高耗能行業過快增長,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優化升級,推動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二是要調整能源結構,盡最大努力減少煤炭消費,特別要限制煤炭的直接燃燒,提高能源利用技術水平,發展熱電聯產技術,鼓勵能源梯級利用,高度重視建筑節能工作。
三是要完善能源政策和管理體系,加快征收能源稅,建立能源利用效率標準體系,并加強監督管理。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公平開放的能源市場,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能源資源和提高能源效率方面的決定性作用。
做好能源布局的頂層設計
我國能源資源和能源消費呈明顯的逆向分布態勢,能源資源主要分布在北部和西部地區,而能源消費相對集中在東部和南部地區,實現能源跨區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是我國能源管理的重要任務。長期以來,我國電力實行以省為實體的管理體制,電力發展以就地平衡為主,煤電機組主要集中在中東部地區。目前,我國中東部地區煤電裝機約5.4億千瓦,占全國煤電裝機總量的60%以上。到2012年底,京津冀魯和長三角地區煤電裝機分別為1.3億千瓦和1.4億千瓦,占全國的15%和17%,單位國土面積煤電裝機為西北地區的13倍和26倍。據有關調查,京津冀地區有燃煤電廠196座,僅河北省就有燃煤電廠152座。長江沿岸每30公里就建有一座燃燒煤發電廠,長三角地區每平方公里每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達45噸,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0倍。這種狀況不僅導致煤電運緊張反復出現,而且造成環境污染問題不斷加劇。數據顯示,煤炭運輸占到我國鐵路運貨運量的60%以上,過去10年,我國鐵路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