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能見度 | 0評論 | 6974查看 | 2014-05-27 10:13:00
電話那端,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的手機再也無法接通。
5月23日晚,最高人民檢察院宣布,以涉嫌受賄犯罪,對王駿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至此,王駿已經是國家能源局今年以來第四位被帶走調查的官員。
如果要寫一部中國電力體制改革史,王駿將是一個繞不過去的人物。當王駿被調查的消息一經傳出,能源業界也是唏噓不已。這位畢業于清華大學78級水利專業的“老憤青”,性格直率,素來以“敢言”、“有膽識”聞名圈內。
作為學者型官員,王駿曾經寫過兩篇長文《令人沮喪的電力改革》與《什么是水火同價》。同樣是針砭時弊,呼吁進一步推動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文章,放在十年的不同階段,其結果卻截然不同。
出身于經濟學世家的王駿,理論水平高,對電力行業的研究頗有見地,撰文時常融入經濟學視角,正因如此,其學者型官員的形象深入人心。而王駿更為人熟知的另一個身份,則是“中國電力體制改革方案起草者”。
作為當前體制的一位抨擊者,王駿可謂生存在體制罅隙之中的一個“異類”。2000年,時任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下稱國家計委)基礎產業司電力處處長的王駿在《經濟學消息報》發表了題為《令人沮喪的電力改革》的署名文章。這篇文章引起了國家領導的重視,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镕基決定由國家計委牽頭,啟動電力體制改革。
時隔十年,已轉任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的王駿于2010年再在《中國能源報》發表《什么是水火同價》的萬字長文,力倡中國繼續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然而,該文引發的不是改革,是其他部門對王駿將內部矛盾公開化的抨擊。
王駿所經歷并推動的改革,發生在世界上一個人口最多的國家,他曾經的諫言與這個國家經濟發展進程中重要的十年聯系在一起。如今,他的命運和他的諫言一樣,受到更大的歷史邏輯的左右,如同未來中國的經濟發展,無法預測也不可理解。
以下附上上述兩篇文章原文:
令人沮喪的電力改革
文/國家計委基礎產業司 王駿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電力工業發展很快,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到20世紀末,年發電量達到并超過了20年前預定的1.2萬億千瓦時的“翻兩番”目標,裝機容量更是遠遠超出2.4億千瓦的預計,達到3億千瓦以上。水電資源的開發程度從1980年的5.4%,達到目前的18.5%;火力發電技術已形成單機30萬千瓦、60萬千瓦的大型高效機組的大規模運行和建設局面;500千伏和330千伏、220千伏高壓輸電網絡覆蓋面迅速發展。總體上,電力供應已經擺脫了持續幾十年的嚴重短缺狀況,基本滿足了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在這樣的成就面前,電力工業如何分析和看待目前存在的問題與挑戰,下一步如何走,已經成為當前各方關注的重大話題。
●電力工業的結構調整舉步維艱
“九五”期間,隨電力供需矛盾的緩解,解決電力短缺而形成的一系列政策和管理辦法,日益顯出難以適應買方市場的新形勢,有許多過去的好辦法現在已經反過來成為電力工業發展的桎梏。為此,國家計委提出了在“九五”后期和“十五”期間電力工業結構調整的一系列方針和內容,包括加強電網(高壓輸電網、農村電網、城市配電網)建設與改造;加快水電開發,增加清潔能源比重;提高火力發電技術和裝備水平;“西電東送”,優化資源配置;關停老機組;以多種措施和“綜合治理”緩解電網峰谷差過大的矛盾;重視環境保護,實施電力工業可持續發展戰略;改革管理體制,讓電力工業走入市場等等。這些方針得到了包括電力用戶和電力企業在內的各方面認同,已經成為當前電力工業發展方向和思路討論中的“老三篇”,業內人士言必稱“結構調整”、“廠網分開”和“競價上網”。但是,兩年來的實踐也已經證明,電力工業的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步履艱難,電力消費者至今叫苦不迭,而國家電力公司以外的獨立電力企業更是怨聲載道。那么問題何在呢?
●“省為實體”的發展方針,導致各省以鄰為壑,關閉電力市場
“省為實體”的發展方針,在80年代鼓勵多家辦電,解決全國范圍內嚴重缺電起到過重大作用。但在電力供需平衡后,“省為實體”已不能適應新的環境,成為阻礙市場競爭和跨省資源優化配置的主要原因。各省自己的電廠生產與建設,意味著稅收、就業的增加,也是各級政府政績的表現,因此,關閉電力市場成為必然。甚至出現了外省低價電也不要的現象,各省拒絕開放電力市場的原因不便直言,都以峰谷差過大、電價還不夠低廉和電力輸送上有技術方面的限制等各種理由為借口。
東北電網原為國務院批準的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也是國內各電網中最具有資源跨省優化配置條件的區域。但不知何故拆成三個電網,導致跨省電力流動的停止,內蒙東部和黑龍江的煤礦坑口火電廠難以送電到遼寧負荷中心,東三省的電力發展變成了各省自己的院內規劃,更奇怪的是,將東北電網一分為三,其目的反而被解釋為是為了加強各省之間電力資源優化配置。
內蒙西部向京津唐電網的輸電容量目前停留在93.8萬千瓦水平上,遠未達到過去規劃并承諾的150萬千瓦。至于送電容量上不去的原因,華北電網提出是線路穩定極限所限。可是五年以前缺電時的“西電東送”規劃中,華北電網聲稱所有的技術問題在150萬千瓦送電方案中都已經解決了。
在華南地區,廣東電網電力充裕時,貴州、廣西和云南的水電便被以調節性能不好為由拒之門外;二灘水電站的電力,按行政文件規定的容量和價格,在四川和重慶電力盈余、電廠大多發電不足的情況下,自然無法兌現。
以上現象統統說明了一個問題,即我們至今沒有形成買方市場條件下電力交易的法律,沒有建立以價格競爭機制來配置資源的規則。
●發電裝備技術水平在結構上繼續惡化
我國發電裝備雖已進入了30萬千瓦、60萬千瓦大型機組時代,但由于眾多原因,近年來發電裝備的技術水平在結構上不但沒有好轉,反而趨于惡化,主要表現在:
老舊機組關停規劃難以落實。我國現有超期服役的老舊火電廠2000萬千瓦以上,擁有老舊機組的電廠最大的特點是職工多,一般10萬千瓦的火電廠,人員多在1000人以上,另還養有幾百名退休職工。一旦電廠關停,人員沒有出路。這些電廠污染嚴重,煤耗高,但發電利用率還是最高的。
新的小火電廠猶如雨后春筍,“九五”以來,每年新投產違規建設的小火電廠容量迅速增加,計劃外小火電每年投產達500萬千瓦以上,進一步使環境污染狀況惡化,加劇了能源浪費,什么原因促使地方和企業違規建設的小火電廠大量增加呢?
(1)地方政府以建小電廠為經濟增長點,例如河南某縣一小電廠投產,這個貧困縣一舉脫貧。在這種情況下,省級計劃部門大量自行審批項目、審批電價。違規電廠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省電力公司往往在小電廠上參股或迫于省領導的壓力,為小電廠大開綠燈。2×12.5萬千瓦的江蘇某電廠,即為省電力公司以自己在香港的窗口公司的名義投資,違規建設的火電廠;
(2)國家對小火電的污染物排放尚無具有可操作性的環保限制法規;
(3)銀行資金急于尋求出路,認為小電廠的資產相對較好;
(4)機電制造企業開工不足,往往以延期付款或設備入股方式支持小電廠建設;
(5)近幾年國家為了避免重復建設,對大電廠的審批嚴格控制,這無疑給小電廠的發展以廣闊的空間和極好的機會。例如1999年國家計劃安裝國產設備的大電廠開工規模居然為零,有限的發展空間幾乎全部讓給了小機組。目前機電制造企業的生產,國家計劃安排很少,主要是靠違規建設的小電廠訂貨。
●環保法規嚴重滯后
我國至今沒有形成對火電廠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控制方式,各種煤耗的電廠在一起爭搶發電,低的300克/千瓦時,高的可達900克/千瓦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權力和關系在爭搶發電中最具優勢。有的火電廠為了增加盈利,夜間不開啟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