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際金融報 | 0評論 | 5411查看 | 2015-09-21 10:35:00
與國外成熟市場相比,中國現有7個試點碳交易市場的交易活躍度較低,碳價也有明顯走低趨勢。專家認為,一旦價格過度下跌,碳交易就失去了促使企業減排的作用。因此要加快建立全國碳交易市場,促進排放倒逼機制建設,督促企業加快綠色轉型步伐。
日前,《2015中國碳價調查》發布,其指出中國碳排放峰值將出現在2030年。同時,隨著時間的推移,未來碳價將逐步告別低位。
從2011年開始,中國啟動了7個省市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納入7個試點碳交易平臺的排放企業和單位共有1900多家,分配的碳排放配額總量合計約12億噸。截至2014年10月底,7個試點一、二級市場共交易配額2896萬噸,成交額12.8億元。
然而,與國外成熟市場相比,中國現有的7個試點碳交易市場的交易活躍度仍然較低,碳價也有明顯走低趨勢。有專家認為,一旦價格過度下跌,碳交易就失去了促使企業減排的功能作用。因此要加快建立全國碳交易市場,促進排放倒逼機制建設,督促企業加快綠色轉型步伐
碳交易市場明年建立
2015年9月9日,氣候組織大中華區總裁吳昌華在夏季達沃斯的“中國的綠色增長議程”分論壇上表示,中國明年將建立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目前能效排放標準已經非常接近“十二五”規劃目標。
“中國政府在加強舉措,明年將建立全國性的碳交易市場,其中會面臨一些困難,但需要看到這個承諾已經放在桌面上了。”吳昌華指出,這是一個良好的起點。
就中國現階段國情而言,在很多領域經濟增長仍未達到集約化程度,尤其是第二產業在生產中能源消耗仍然以傳統能源為主(傳統能源占能源消耗比例超過80%),2013年以來,中國局部地區大面積霧霾天氣持續時間再創新高。
對此,越來越多的專家學者和政府官員思考并建言以碳金融支持節能減排、產業結構調整、化解產能過剩和解決環境危機,即通過建立碳交易市場界定產權,進而使經濟主體間的交易行為金融化。
“中國政府日益傾向于基于市場機制開展環境保護與氣候變化減緩工作。”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鄒驥表示,推進碳交易并不是為了利益尋租,而是要通過價格信號引導企業主動減排。
根據世界銀行的預測數據,2020年全球碳交易市場總額將達到3.5萬億美元,碳交易市場有望趕超石油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截至2014年底,發達國家在全球已經創建了四大碳交易平臺,他們分別是:歐盟碳排放權交易機構、英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美國芝加哥環交所,以及澳大利亞國立信貸委托。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提問時表示,“通過已有的7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中國正在碳交易領域迅速積累經驗,并將盡快建成全國性碳交易體系。”業內人士認為,全國碳交易市場若開啟,規模將高達千億元。
面臨諸多挑戰
在碳交易模式下,碳排放額被看作為一種商品,其價格主要受市場供求決定,市場供需發現變化的同時,碳排放權價格就會出現相應的波動。
統計顯示,相較于國外成熟市場,目前,國內7個試點碳交易市場的交易活躍度較低,碳價也有走低趨勢。許多試點的碳價2013年和2014年建立之初有短期上漲,比如,深圳的碳價在2013年10月的較短時間內曾超過人民幣100元/噸,但在2014年末下滑。2015年5月和6月,大部分試點的碳價急劇下跌,上海碳市場的碳價一度跌至9元/噸。
從中國目前碳排放權交易的制度體系看,其立法效力等級明顯不高。首先,政策數量遠多于法。其次,政府規章數量多于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法規的效力比政府規章高。
另一方面,由于缺少嚴格的基于全國統一的碳排放配額制度,目前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沒有配額的限制,沒有排放的基準,企業也就沒有購買碳排放的積極性,導致市場主體缺位。
碳市場分析師張國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碳排放權減排量的核算受測度技術和數據的限制,相關監管和協調不到位,長期投資導向與短期獲利之間該如何平衡,都說明我國碳排放市場基礎工作比較缺乏,無法支撐一個完整的碳排放交易體系。
其實,碳(tan)排(pai)放(fang)權(quan)交(jiao)易(yi)(yi)(yi)的(de)本質是通過市場化的(de)手段(duan)推動(dong)企業節(jie)能(neng)減排(pai)。各(ge)地激(ji)進推行碳(tan)排(pai)放(fang)權(quan)交(jiao)易(yi)(yi)(yi),能(neng)調(diao)動(dong)節(jie)能(neng)減排(pai)的(de)積極性,卻很容(rong)易(yi)(yi)(yi)形成地方(fang)保護主義和(he)(he)地區壟(long)斷,無償配給(gei)的(de)碳(tan)排(pai)放(fang)額度(du)還可能(neng)成為政府對企業的(de)變相補貼(tie)。過度(du)分散和(he)(he)獨立的(de)交(jiao)易(yi)(yi)(yi)機構(gou)反(fan)而會對交(jiao)易(yi)(yi)(yi)市場的(de)運行起(qi)到反(fan)作用。跨(kua)省或(huo)者區域性碳(tan)交(jiao)易(yi)(yi)(yi)還會受(shou)限(xian)于各(ge)地經濟結構(gou)模式、計量辦法、交(jiao)易(yi)(yi)(yi)規(gui)則(ze)等因素,難(nan)以形成一(yi)定規(gui)模的(de)交(jiao)易(yi)(yi)(yi)量和(he)(he)提高(gao)交(jiao)易(yi)(yi)(yi)效率。
也正因為此,國家發改委也曾明確反對我國各地方政府分別設置碳交易場所。2015年2月4日中國碳排放交易高層論壇上,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國內政策和履約處處長蔣兆理表示,我國將在2016年啟動全國碳市場。全國碳交易市場初步將納入5+1個行業(電力、冶金、有色、建材、化工和航空服務業)的年排放量在2.6萬噸以上的企業,碳排放交易量可能涉及30億-40億噸。2019年以后,我國將啟動碳市場的“高速運轉模式”,使碳市場承擔溫室氣體減排最核心的作用。
預計2016年全國碳市場開啟后,排放量將達20億-30億噸,成為全球最大的碳市場,僅考慮現貨交易,市場規模可達12億-300億元,若考慮期貨,市場規模可達400億-1200億元。
張國棟認為,開展碳排放權交易有助于實現低碳發展,只有依法對企業碳排放配額實施有效管理、對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機構進行必要的資質認定,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才能順利運行。
多地加快碳金融市場建設
從全球角度和長遠發展來看,碳減排將是一個爭奪新興碳金融市場話語權的戰略問題。當前,國際市場上碳金融已成為各國搶占低碳經濟制高點的關鍵,這一領域的競爭相繼在各金融機構展開。
原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董事長熊焰曾表示,碳金融將成全球最大的市場,未來5-10年中國環境改革與金融改革相結合將會產生很大的產業和投資機會。中國環境產品服務的價格將大幅度提升,會催生一系列新的產業機會。
然而,缺少統一運作規范的碳排放權市場,使得我國圍繞碳交易產業的完整產業鏈無法形成,碳金融、碳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無法開展,碳定價也必然被虛置。現階段我國清潔發展機制(CDM)市場主要以雙邊合作、遠期交易的形式開展,其回報來源于項目成功后所獲減排單位的轉讓,國內碳排放權交易所和環境交易所尚未正式開展碳期貨和期權交易,碳排放權更多地表現為商品屬性。
雖然中國CDM項目產生的核證減排交易量已經占到世界總成交量的80%左右,但是與發展迅速并日趨成熟的國際碳金融市場相比較,我國碳金融市場尚處于起步階段。
目前,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各地也加快了在碳金融市場的布局,并推出了多款碳金融產品。
今年6月30日,上海第二履約期順利結束,并成為國內首個連續兩年實現100%完成履約的試點城市。同月,《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借碳交易業務細則(試行)》發布,正式對外推出借碳交易業務。
據介紹,上海能源環境交易所此次推出的借碳交易機制,借入方無需在市場直接購買配額,只需要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因而可以以較低的成本獲得配額。借出方則可以以較低的風險盤活碳資產,獲得收益。總體而言,借碳機制有利于提高碳市場的流動性,促進碳市場的發展。
“中國的碳市場還處在初級階段,不建議碳資產商大量‘拋售’CCER,有關方面要大力研究推進綠色信貸,通過資產運營得到更持續健康的收益。”香港排放權交易所市場推廣部主任李栩然此前在某論壇上對記者表示,國內從事碳交易的企業大多是重資產行業,對流動資金有較強的需求,企業可以考慮將碳資產包裝,從而在新三板掛牌,或者在內地主板市場、香港市場掛牌上市。
今年7月以100%的企業履約率完成2014年履約的廣東,也加快發展碳金融產業。廣東目前已推出了碳交易法人賬戶透支、配額抵押融資兩項金融產品。數據顯示,2014年8月,華電廣州大學城新能源有限公司與浦發銀行簽署了抵押15萬噸配額、融資500萬元協議,2015年6月,企業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