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寧夏發改委 | 0評論 | 8095查看 | 2016-02-19 12:59:00
2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在其官網上,發布公告稱,根據《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4年第11號令),項目核準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照規定向原項目核準機關申請延期的,原項目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此次被叫停的光伏、光熱項目10個,裝機容量共計23.25萬千瓦,其(qi)中包含寧(ning)夏鹽池哈納斯能源公(gong)司鹽池高沙窩光熱試驗電站92.5MW工程項(xiang)目。
此前,哈納斯新能源集團總裁馬富強曾于2011年宣布該項目正式開工,哈納(na)斯投(tou)資共22.5億元,是(shi)國(guo)內(nei)首(shou)個(ge)槽式(shi)太陽能-燃氣聯合(he)循環發電示范項(xiang)目(mu)。該(gai)項目規劃容量 92.5MW,計劃于2013年10月建(jian)成(cheng)投產(chan),建(jian)成(cheng)后相當于每年節約標準煤(mei)10.4萬噸。

表:被叫停的10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