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能見度 | 0評論 | 4429查看 | 2016-03-09 11:23:09
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賀禹表示,應盡快建立碳定價機制和碳排放性能標準,還原煤炭利用的真實成本,建立公平的電價形成機制,建立包含碳定價在內的電價價格市場形成機制,改善電力發展環境,促進能源和電力供給側改革。另外,應該加快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相關排放標準的建立,全面推動中國能源轉型升級。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被定調為中國“十三五”及中長期經濟結構優化升級、可持續發展的主攻方向。在能源領域,國家能源局局長努爾˙白克力此前指出,破解新常態下能源發展面臨的傳統能源產能過剩、可再生能源發展瓶頸制約、能源系統整體運行效率不高等突出問題,必須創新能源體制機制,大力推進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賀禹認為,能源供給側改革必須考慮環境成本在內,解決清潔能源上網難的問題,鼓勵多發、滿發。
棄風、光、核可能致能源結構轉型逆向替代
“用清潔能源替代化石能源,這是我國能源改革的共識。目前棄風、棄光現象已經很嚴重,又出現了棄核的苗頭,協調發展、綠色發展任重而道遠。”賀禹表示,核電已經出現不能按基荷運行的情況,一些建成投產的機組被要求參與深度調峰,甚至長時間停機備用。2015年全國核電平均利用小時數同比下降437小時,降幅達到5.6%,相當于少發125億度電,有的核電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已經低至5000小時。“一座擁有2臺百萬千萬機組的核電站,年發電量約150億千瓦時,少發125億度電相當于閑置了2臺機組,這是對清潔能源資產的嚴重浪費。”
與此同時,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新增電力裝機12974萬千瓦,其中火電6400萬千瓦,同比增長33.6%。賀禹分析稱,目前中國的電價形成機制中缺乏環境成本因素,煤炭的環境外部成本沒有內化,清潔能源環保價值未得到體現。
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研究院與能源基金會聯合發布的報告顯示,中國在煤炭開采、運輸及使用過程中造成了大量的環境污染及對生態系統的破壞,三個環節的外部成本分別為每噸68元、52元、85元,這些環境外部成本并沒有充分體現在當前的煤炭價格中。與此同時,清潔能源的環保價值也未納入價格,這導致價格信號的失真和價格機制的扭曲,不利于節能減排和清潔能源發展。
“在這種價格刺激下,我國煤電行業繼續快速擴張,核電、風電、光伏等低碳清潔能源裝機發電利用小時數持續下降,出現了棄風、棄光和棄核現象,能源結構轉型面臨逆向替代的可能。”賀禹稱。
核電在各國電網調度排序均位居前列
日前,賀禹等多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交了《確保核電按基荷運行,推動實現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提案,建議更好地發揮核電在推動實現中國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應有作用,從政策上明確核電按基本負荷方式運行,確保核電滿發、多發。
據賀禹介紹,目前國際上核電機組主要有兩種運行方式:一種是法國電網核電比例高,缺乏調峰電源,存在調峰困難,核電機組參與電網的日負荷調節;二是法國以外的國家,核電機組在電網中均保持帶基荷的運行方式。“核電在各國電網調度排序均位居前列。”
賀禹表示,從核電技術、安全、經濟、環保和產業特點看,核電機組不應參加調峰,頻繁地進行負荷調整。
從技術和安全上講,頻繁參與負荷調節將增加機組控制難度,加大人因失誤風險。控制棒在堆芯內移動會引起反應堆功率分布的改變,進而導致堆芯局部區域溫度升高,如果控制不好,會影響燃料元件可靠性。另一方面,這將影響設備的可靠性,導致非計劃性停機停堆概率增加。賀禹表示,核電機組功率頻繁調整時,控制棒與驅動機構、導向管之間存在著磨損,這種磨損使得控制棒的可靠性降低;另外,一些控制閥門在負荷調整期間會頻繁動作,對設備可靠性也有影響。
“通過對法國、美國、韓國核電機組運行數據的分析發現,由于法國核電機組參與調峰較多,平均年非計劃性停堆小時數比美國、韓國機組高出很多,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頻繁參與調峰,導致非計劃停機停堆概率增加。”
從經濟角度講,基荷運行可以提高燃料利用效率。賀禹表示,“核電的換料周期相對固定,一般都是連續運行12個月或18個月換一次料。在這個周期中,無論機組滿發、降功率運行或停機備用,到期后都要求更換核燃料。在運行過程中頻繁降升功率會導致燃料燃耗不充分而產生棄料。同時,棄料的增加,也增加了后端乏燃料處理的難度和成本。”
從環保角度講,基荷運行有利于促進節能減排。“1臺百萬千瓦核電機組每年可以替代標煤240萬噸,相當于減排二氧化碳585萬噸。核電多發電意味著化石能源的溫室氣體相應地減少。”
建立公平的電價形成機制助推能源轉型
英國是全球最早提出發展低碳經濟的國家,其對低碳電力發展給予了大力支持。據賀禹介紹,除給予核電基荷能源地位外,英國還出臺了四項支持低碳電力改革的措施:第一,建立基于差價合約的長期合同制度,為低碳電力投資者提供一個清晰、穩定的盈利回報;第二,引入碳排放價格底線制度,在碳市場上形成公平的碳價格,同時為低碳電力投資者提供一個長期穩定的經濟信號;第三,引入一個排放性能標準制度,為新建的化石燃料發電廠的碳排放數量給出清晰的管制信號;第四,建立新的容量機制,以保證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
賀禹表示,英國這些措施都值得中國在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推動能源革命中借鑒和學習。“落實綠色節能調度機制和優先發電權制度,充分利用低碳清潔能源。在我國后續電力市場建設中,應充分考慮到核電等低碳清潔能源對環境的貢獻,優先規劃,優先調度,優先發電,通過促進低碳清潔能源電力的發展來推動能源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