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集邦新能源網 | 0評論 | 4250查看 | 2017-04-25 09:47:22
臺灣的經(jing)濟部標準檢驗局(ju)表示(shi),于4月21日(ri)成立“國(guo)家可再生(sheng)能(neng)(neng)(neng)源(yuan)憑證(zheng)中(zhong)心籌(chou)備處”,現(xian)場重量級(ji)貴賓(bin)云集,包含(han)行政(zheng)院、環保署、能(neng)(neng)(neng)源(yuan)局(ju)、臺電(dian)公司(si)、日(ri)本可再生(sheng)能(neng)(neng)(neng)源(yuan)憑證(zheng)中(zhong)心(Green Power)、國(guo)際可再生(sheng)能(neng)(neng)(neng)源(yuan)憑證(zheng)標準基金會(I-REC)、產(chan)業(ye)(ye)代表及國(guo)內(nei)外機構等(deng),共同支持(chi)臺灣推動(dong)新(xin)能(neng)(neng)(neng)源(yuan)產(chan)業(ye)(ye)發(fa)展(zhan)與企業(ye)(ye)永續經(jing)營,并見證(zheng)臺灣可再生(sheng)能(neng)(neng)(neng)源(yuan)發(fa)展(zhan)進入自由交易與國(guo)際綠色供(gong)應鏈之新(xin)紀元(yuan)。
國際企業為達永續發展及因應國際可再生能源發展趨勢,自愿性承諾使用可再生能源已蔚為潮流,如美國蘋果公司、Google公司等國際企業承諾運營設施及數據中心將使用100%可再生能源,并要求其供應鏈廠商提升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帶動國際新能源產業發展,如何提供可再生能源使用證明,以合乎歐美綠色貿易規范,以利打入國際綠色供應鏈,是各國當前重要課題,所以美國、德國及日本等先進國家已先后建立可再生能源憑證制度。
行政院將可再生能源檢測驗證及憑證中心交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推動,該局今日正式成立“國家可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籌備處”,建構公正且具公信力之可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統一管理國內可再生能源憑證及其所需之電源(含設備及發電量)查證與稽核,今天由經濟部李部長世光領銜舉行揭牌儀式,正式宣告可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的建立,經濟部表示預計于今年第二季示范發行臺灣首張可再生能源憑證。
經濟部標準局劉局長明忠表示因可再生能源憑證可視為一種綠電身分證或綠電履歷,借由發電設備驗證與發電量查證,以及監控系統發電量與現場查核,可追溯業者購入綠電之電源,建立憑證之可信度,確保綠電交易市場的品質,建構一個公平健全的可再生能源市場機制。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臺灣建立可再生能源憑證制度,借由憑證移轉環境效益之市場機制,可刺激自愿性的可再生能源市場建立,提高業者投資可再生能源設備之意愿,協助政府達成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滿足綠色供應鏈使用可再生能源需求。此外,亦將促成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驗證服務、金融保險與能源服務等產業之生態體系正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