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Energy Trend | 0評論 | 4629查看 | 2017-05-09 10:11:22
歐盟執(zhi)委會(EC)宣布核準法(fa)國提出三條關于再(zai)生能(neng)源建設的(de)倡(chang)議,其中(zhong)包括建設小(xiao)型(xing)岸上風(feng)力、太(tai)陽能(neng)以(yi)及沼氣發電廠。EC特別指(zhi)出,法(fa)國政府在倡(chang)議中(zhong)提到希望能(neng)夠新(xin)增2.1GW的(de)太(tai)陽能(neng)裝機(ji)量。
據PV Magazine報導,歐盟執委會表示,裝機容量過100kW的太陽能專案將會有20年的FIT補貼,剩余的發電也可并入國家的電網,但補貼價格將會因不同規模和商業模式而有所差別,太陽能系統擁有者也可以選擇將電力全部并網或部分并網。
法國議會于2017年3月時最后通過一條關于再生能源系統設置的法案。即便政府有承諾對于少于100kW裝機容量的電廠也會有獎勵,當時FIT補貼仍未確立。
在這項法案通過之前,法國針對自發自用的再生能源案子并不多,原因在于相關法案不明確,以及投資報酬率不高。法國環境、能源及海洋部部長Ségolène Royal說,倡議通過后約有5000組自發自用的再生能源經營者會受惠。
新的法規通過后,針對擁有100kW以上、自發自用的太陽能和其他再生能源發電系統的消費者,望能拉低其所需要支付的電網租金,并且免除裝機容量超過1MW的太陽能電廠應繳的“公共服務用電貢獻稅(CSPE)”和其他當地的用電稅等。其中,CSPE為向發電商收取的稅,用以資助法國的再生能源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