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抓住當前燃煤發電市場化交易電量已占約50%、電價明顯低于標桿上網電價的時機,對尚未實現市場化交易的電量,從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將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基準價按各地標桿上網電價確定,浮動范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具體電價由供需雙方協商或競價確定,但明年暫不上浮,特別要確保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居民、農業等民生用電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電價,確保穩定。
部署加(jia)強(qiang)市場價(jia)格監測預測預警,保(bao)持物價(jia)基本穩定保(bao)障基本民生(sheng)。要求壓(ya)實(shi)“菜(cai)籃子”市長(chang)負責制(zhi),促進生(sheng)豬產(chan)能加(jia)快恢復,做好進口和(he)儲備調節(jie),增加(jia)牛(niu)羊肉(rou)、雞肉(rou)等供應,保(bao)障節(jie)假日等重要時段食品供應及價(jia)格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