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財新網12月17日報道,德聯邦議院批準通過《可再生能源法》(EEG)改革,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在電力需求中的比重。法律未明確具體擴建目標,這將在2021年初完成。
政府此(ci)前目(mu)標(biao)是,到2030年,可(ke)再(zai)生(sheng)能源發電量(liang)占電力需求比重為65%,由(you)于歐盟制定了新的氣候目(mu)標(biao),這一(yi)比例也必須相(xiang)應提高。
此外(wai)法律(lv)還(huan)改善了社區參(can)與風電場的框(kuang)架條件,扣(kou)除自建(jian)房屋頂的太(tai)(tai)陽(yang)能電力消耗費用,商業載體或超市屋頂的大(da)型(xing)太(tai)(tai)陽(yang)能設備將首次通過國(guo)家招標進行擴建(jian),要求最低補(bu)貼的投標方(fang)將獲得委(wei)托(tuo)合同(tong)。聯邦參(can)議院將于(yu)周五批準通過該法律(lv),最終生效時間為2021年(nian)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