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本網記者Jason | 來源:CSPPLAZA光熱發電網 | 0評論 | 5920查看 | 2013-12-17 12:54:00
CSPPLAZA光熱發電網訊:據財政部網站消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日前發布了《關于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通知》,該通知明確,《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并報國務院批準,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該方案明確,2014年將對“槽式太陽能拋物面反射鏡”執行10%的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而這類商品的最惠國稅率是21%。另外對“低鐵鋼化太陽能電池組件封裝專用玻璃 ( 最大含鐵量0.02%Fe2O3,玻璃厚度2.5mm-3.5mm)”執行12%的進口商品暫定稅(shui)率,而這(zhe)類商品的最惠國稅率是14%。
據本網記者了解,此前(qian)我國并(bing)未對(dui)“槽式(shi)太陽能拋物(wu)面反(fan)射(she)鏡”這一(yi)(yi)特殊產品單(dan)獨列出征(zheng)收進口關稅(shui)(shui),海(hai)(hai)關根(gen)據情(qing)況(kuang)將反(fan)射(she)鏡進行(xing)(xing)分類(lei)執行(xing)(xing)8%~20%的(de)不等關稅(shui)(shui)(一(yi)(yi)般為8%),此(ci)次明確后明年(nian)對于此(ci)商品的(de)進口關稅(shui)(shui)將實現統一(yi)(yi)。對于海(hai)(hai)外反(fan)射(she)鏡廠(chang)商而言(yan),10%的(de)進口關稅(shui)(shui)將加(jia)大(da)其價格(ge)(ge)壓力。價格(ge)(ge)是當前海(hai)(hai)外反(fan)射(she)鏡廠(chang)商與國內(nei)反(fan)射(she)鏡廠(chang)商競爭國內(nei)市場(chang)的(de)關鍵點之一(yi)(yi),以(yi)(yi)10%的(de)關稅(shui)(shui)計(ji)算,再(zai)加(jia)上海(hai)(hai)運成本(ben),將對海(hai)(hai)外廠(chang)商帶來至少(shao)15%以(yi)(yi)上的(de)成本(ben)增加(jia)。
另據了解,關稅暫定稅率是在海關進出口稅則規定的進口優惠稅率和出口稅率的基礎上,對進口的某些重要的工農業生產原材料和機電產品關鍵部件(但只限于從與中國訂有關稅互惠協議的國家和地區進口的貨物)以及出口的部分資源性產品實施的更為優惠的關稅稅率。這種稅率一般按照年度制訂,并且隨時可以根據需要恢復按照法定稅率征稅。
最惠國稅率是某國的來自于其最惠國的進口產品享受的關稅稅率。根據最惠國待遇原則,最惠國稅率一般不得高于現在或將來來自于第三國同類產品所享受的關稅稅率。所謂最惠國待遇原則,是指締結經濟貿易條約協定的一項法律原則,又稱無歧視待遇原則,指締約一方在貿易、航海、關稅、公民的法律地位等方面給予締約國第一方的優惠待遇。國家關稅(shui)稅(shui)則委(wei)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暫定稅(shui)率,通常(chang)低(di)于最惠國稅(shui)率,有利于進口某些(xie)急需(xu)產品,促進經濟發展。